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珠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珠海市)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1-325638
本项目于2021-12-28 10:45:39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珠海市香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620400.00(陆拾贰万零肆佰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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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大院、东风派出所2022年度保安服务要求 1、安保人员配置:香洲分局大院安排10名特保人员,东风派出所安排1名特保人员。 2、安保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特保人员; (2)男性; (3)年龄在18-50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体态端正,身高在1.68米以上,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传染病; 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特保培训,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3、安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切实加强对人员、车辆、物资进出采购单位的管理。协助采购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制定一套适应服务单位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和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健全各项保安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实施。 4、供应商负责支付安保人员的工资、福利、意外保险、社会保险、制服和执勤装备购置费用等。 5、供应商必须自行解决员工的生活基地,要求生活基地安全、卫生,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6、供应商在安保服务工作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组织协调好保安服务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7、供应商要加强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工作意识,使用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8、队长及特保人选由供应商推荐,经采购人挑选后确定。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组织纪律涣散,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安保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调换,供应商在24小时内必须予以调换。 9、采购人服务单位只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不提供办公场所内的办公用品及饮食保障。 | 1 | 项 | 620,400.00 | 是 |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珠海市)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