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武江区南华路芙蓉新村七街3号D栋---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281-2022-00436
项目编号:采招QJSG20220228
项目名称: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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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 |
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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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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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第1项服务期:供应计划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 04月30日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同步填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第2、3、4项服务期:公示地价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成果制订、验收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公示、报备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或银行缴款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昌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乐昌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公服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或银行缴款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须持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七)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报名费只提供收据,已报名的供应商需将收据复印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15日 至 2022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南华路芙蓉新村七街3号D栋---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南华路芙蓉新村七街3号D栋---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南华路芙蓉新村七街3号D栋---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乐昌市人民北路136号
联系方式:18707673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南华路芙蓉新村七街3号D栋---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联系方式:1730751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17307511616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