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371360
(三)预算金额:1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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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2-03-07 服务结束时间:2023-03-06 |
1、乙方委派律师 陈娥 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或指派其他律师(均须提供受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并每周到甲方办公室坐班服务一天,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应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工作秘密,如乙方在处理甲方业务时出现泄密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按律师行业的执业标准及勤勉尽责的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若因乙方所出具的法律文书、意见错误以及因乙方未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6、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每年免费为甲方提供不超过10件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调解等案件代理服务,并要参与出庭和起草答辩状等相关工作,诉讼(或仲裁)费及相关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失职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律师,并应视情况对当事律师作出相应的处分。 11、乙方律师应提供半年的法律顾问服务的总结报告。 | 1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3月07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智辉 36180817
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