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360399
(三)预算金额:3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3月1日 |
农村集体成员与集体权益纠纷案件涉及的行政处理、行政复议、非诉讼执行、行政诉讼事项处理以及农业农村业务法律咨询。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项目需指派不少于2名律师,服务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每周到我方定点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天(视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期间负责接收以下行政处理、非诉讼强制执行申请材料。行政处理阶段,为各类行政处理案件拟定规范格式的法律文书、审查申请材料;行政复议阶段,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代拟行政复议答辩状等法律文书;代理行政诉讼参加诉讼活动,出庭应诉;非诉执行阶段,拟定法律文书申请立案;根据农业农村其他业务需求,提供法律事务管理、决策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2月23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惠仪 0757-87390320
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