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403815
(三)预算金额:9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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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1.审核、查验申请人的身份材料、亲属关系、继承及受遗赠的法律关系是否属实; 2.审核、查验每宗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申请的材料、程序是否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按照《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办理规则的通知》(佛国土规划通〔2017〕191号)的规定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制定的模板,书面出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意见书》(以下简称“查验结果意见书”); 4.为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5.完成三水区2022年4月1日至合同期满前受理的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业务审查工作,具体以甲方移交的业务审查件为准。 6.本项目预算总额为950000元,预算单价为600元,本次报价按总额低于950000元且每宗单价低于600元的原则,进行议价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出具查验结果意见书所涉及的不动产单元数量和本次议价后确定的每宗单价为标准,确定服务费用。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4月12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高楚筠 0757-87743300
采购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