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节约型机关有了“路线图”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管理局下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6月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本级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
《通知》明确,2021年6月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本级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2022年6月底,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垂管派出机构”)中70%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这与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今年3月联合印发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目标一致,即到2022年,力争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中明确的创建内容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对照《中央国家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进行打分评价,达到得分80分以上的节约型机关达标标准;同时,认真抓好今年能源资源节约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将能源资源消费量控制在2020年下达的指标以内。202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与创建工作评价验收合并进行。
据了解,《行动方案》从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明确了创建内容,并明确了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其中在绿色办公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党政机关带头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行动方案》强调党政机关要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通知》细化了创建工作安排,包括周密组织,评价验收,总结通报。
周密组织方面,要求自评摸底,强弱项补短板,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2020至2022年每年度垂管派出机构建成节约型机关的数量目标,督促指导垂管派出机构组织落实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对其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确保达到创建要求。垂管派出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及名单于2022年3月底前报送国管局节能司。
评价验收方面,要求2021年5月底前,国管局组织创建工作评价验收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本级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评价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接受复核验收。
总结通报方面,要求2021年6月底前,国管局完成对各部门、各单位本级创建工作的总结,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及节约型机关名单。2022年8月底前,国管局完成对各部门各单位垂管派出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情况的总结通报。
《通知》强调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已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部门和单位,向国管局节能司报送创建情况和自评表后即视为建成节约型机关,不再进行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