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基本行为暂行规范>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在遵照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简化采购程序、压缩采购时限,对政府采购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询问、质疑和投诉阶段,结果执行阶段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合理优化。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共设采购准备阶段,采购实施阶段,询问、质疑和投诉阶段,采购结果执行阶段四个阶段,共20个环节。各采购阶段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采购准备阶段。包括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并公开采购预算、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公开采购意向、编制采购实施计划5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规定,明确了准备阶段所有环节的办理时限,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效率。
二是采购实施阶段。包括编制采购文件、提供采购文件、收取保证金、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选定评审专家、成立评审组织、项目评审(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非招标方式)、确认及公示采购结果10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每种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以及项目评审等环节流程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是询问、质疑和投诉阶段。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3个环节。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相关流程做出明确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供应商提出询问的程序及期限,以及询问答复的主体及相关工作程序,明确投诉调解的适用情形、调解期限、组织调解程序、调解结果处理等工作程序,提高投诉纠纷处理效率。
四是采购结果的执行。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公示、履约验收、资金支付5个环节。明确合同备案主体及备案方式及确定验收支付等环节的办理流程和时限,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通知》总体突出了政府采购的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前的需求管理、项目采购执行过程、采购完成后的执行履约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对全省政府采购整体流程进行梳理及优化,推动全省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