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实践与思考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拓展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了融资可得性,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便利政府采购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积极搭建多平台联动的线上融资服务平台,作为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重要抓手。文章介绍了江苏省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发展模式和实践情况,对当前制约线上业务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针对性提出政策建议。
线上政采贷业务的发展及现状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以政府采购合同作为应收账款凭证,以财政资金的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用于金融机构向政府采购领域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新型采购金融服务。经过多年线下业务的发展,政采贷已成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政策红利进一步释放。近年,人民银行积极探索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效能,推广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为核心平台的线上政采贷业务模式,有效发挥了中征平台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纾困惠企效果明显提升。 江苏省线上政采贷业务经历了从分散到集中的发展模式(如图1所示)。分散模式是由各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平台分别对接中征平台(江苏省有5个地市财政的采购平台先后对接了中征平台),实现了各地市级政府采购数据平台间共享交互,各地供应商与当地银行机构依托中征平台完成融资申请和需求对接。线上政采贷业务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和中征平台等多平台联动支持,有效缓解了银企信息不对称,数据可更大范围触达银企双方,业务办理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回款账户的安全锁定和政府采购的增信效果,降低了供应商融资门槛,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融资意愿,配合低成本和信息化的惠企服务举措,政府采购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图1 分散模式与集中模式比较 2022年,随着江苏省财政厅“苏采云”系统在全省上线应用,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一点集中对接中征平台,实现三级政府采购数据与中征平台共享交互,满足“一站式”开展线上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相较于分散模式,基于“苏采云”系统+中征平台的集中模式避免了各地重复建设,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成本,覆盖面更广,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更加规范和统一,普惠性、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线上政采贷业务现状 2022年8月全省首笔地市级政采贷业务落地,开启了全省范围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序幕。截至2022年底,全省9个地市基于集中模式共完成线上融资对接62笔,金额9898.76万元,惠及小微企业42家,平均融资金额235.6万元,政府采购融资普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线上融资新模式初见成效。从全省范围线上政采贷业务开展情况看,2022年全省共完成线上融资对接332笔(含暂未切换“苏采云”系统仍使用分散模式的地市业务),金额7.01亿元,其中基于“苏采云”系统的新模式下的线上政采贷业务量仅占18.67%(如图2所示),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虽然全面应用时间较短,但从实践看,新模式存在诸多影响供应商融资效率以及银企对接不畅的问题,制约了线上政采贷新业务模式的推广应用,增量扩面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图2 2022年全省线上政采贷业务量 存在问题 1.政策执行不到位,影响银企融资效率。政府采购合同是供应商线上融资需要的核心数据。集中模式下,只有有融资意向的供应商主动告知采购人并由采购人在采购系统操作,采购合同才会由省财政厅系统推送中征平台。在这种业务逻辑下,给企业融资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一是前期沟通环节增加。实际业务中,银行人员一般无法直接与采购人对接,这一关键操作通常由银行普惠部门传达给各网点客户经理,再转由供应商客户与采购人沟通,经过层层转达,无形中增加了沟通环节,影响信息的准确、有效传递。 二是采购方配合不畅造成延迟。部分采购人对上述融资合同选择环节存在疑问导致配合不畅,或由代理机构代为操作,均需要深入沟通解释,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效率。 三是合同签订公示不及时。部分采购人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且合同签订后也存在公示不及时情况,影响供应商融资效率。
2.系统功能待优化,企业体验性较差。目前,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需同时注册“苏采云”系统和中征平台两个系统用户,在“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投标操作,在中征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确认回款账户信息等。因企业身份真实性验证和数据安全保障需要,两系统用户均需提交申请注册资料且由人工审核,认证方式的重复和不统一增加企业工作量。“苏采云”系统每日定时审核,中征平台注册申请资料需加盖公章,审核时间长短不等。此外,实际业务中存在“苏采云”推送的供应商基本信息与中征平台用户信息匹配不一致情况,导致供应商在中征平台查询不到中标项目,需要联系运维人员重新推送。多入口登录、注册繁琐、审核时效、用户信息一致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平台应用体验。 3.政策认知度不高,市场融资需求不足。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了解不足,对中征平台的作用及信息安全保障认知度不够,导致存在融资顾虑。 一是企业担心影响后期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前文融资合同选择沟通存在顾虑,因采购项目投标竞争激励,提出融资意向后担心采购人会对其采购服务能力产生怀疑,进而担心影响其后期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二是企业对中征平台心存顾虑。供应商对使用中征平台是否影响企业征信、企业基本信息和融资信息是否有泄露风险,以及是否影响将来的授信贷款同样产生顾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积极性。 三是采购市场融资需求较弱。政府采购项目以货物类、服务类、小型工程类为主,大部分属于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供给领域,企业生存性融资需求较弱,采购服务周期较短导致短期贷款弱化尤为明显,中标供应商中资金实力较强的政府平台公司基本无融资需求。 四是履约延迟降低融资意愿。采购单位存在合同到期回款履约延迟现象,给供应商带来一定资金压力并造成信贷逾期风险,因此供应商整体融资意愿不足。 4.银企对接不畅,资金方获客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同质产品较多吸引力不足。金融机构同质产品较多,如小微贷等产品更加便利和灵活,供应商选择性更强。除回款账户锁定优势外,同质产品可完全覆盖政采贷产品特点,因此对供应商吸引力较小,客户经理驱动不足、积极性较差。 二是政采融资市场规模整体有限。本地供应商中标项目整体占比较少。以徐州市为例,2022年中征平台接收省财政厅“苏采云”系统推送的市场中标公告2249个,徐州本地供应商中标项目571个,仅占25.4%(如图3所示),特别是县域政府采购市场更加明显,导致有融资可能性的政府采购市场规模比较有限。 图3 2022年徐州市政府采购中标项目数量 三是未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大部分银行机构的业务系统虽已完成中征平台对接,但并未实际应用甚至分支机构并不知晓,导致无法实现全流程一站式业务操作,融资申请、需求对接、授信放款需在多个系统间切换,给银企双方业务连续性服务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四是有效营销手段不足。因为电信欺诈和不信任,常规的电话营销方式成本高、效果不佳,特别是新客拓展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给银行营销获客带来很大困难。 相关建议 1.加强政策执行督导,打通政策落地壁垒。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责任,着力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监管作用,加强对采购人有效落实采购政策的监督和指导,包括及时签订并公示采购合同、按时履约及时回款等,积极协助配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同时,着力从财政端打通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信息渠道,协助供应商向采购人做好业务逻辑沟通解释,最大程度缩短沟通途径、减少沟通环节,提高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降低融资的前期准备成本。此外,建议将融资合同选择环节调整由供应商自行操作,或由“苏采云”系统自动全量推送采购合同,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从而打通政策落地壁垒,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2.完善平台关键功能,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为提高供应商融资积极性和系统应用体验,建议调整直接影响银企融资质效的系统功能。统一使用“苏采云”系统用户登录入口,统一用户信息管理,无缝链接跳转中征平台直接开展融资业务。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方式和单点登录,减少中征平台用户注册环节和审核等待时间,提高供应商使用体验,进而解决存在的信息不一致问题,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若实现统一入口因平台间对接存在困难,建议可适当增加审核频次,或可将中征平台用户注册审核权限下放至分中心或各地市中心支行,提高用户注册审核效率。同时,适当延长回款账号锁定限制时间,解决用户注册不及时造成无法完成锁定的问题。 3.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放大市场融资需求。人民银行、财政部门、采购协会等应联合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中征平台应用等宣传推广,亲身参与、权威解读、辅导施策,主打政府采购应收账款可控性强、回款账户锁定和系统安全性有保障等三大优势,解除银企对信贷资金安全和应用中征平台的顾虑,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集中宣传和精准宣传相结合,找准宣传的切入时点和导引形式,如利用“苏采云”系统线上开标大厅候场,或在采购合同范本的合适位置注明提醒等方式,将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及资金方产品和服务第一时间更广泛地送达供应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拉近与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的距离。结合深入走访,面对面调研企业经营、资金状况及融资偏好等实际情况,给出优质、合理的综合服务方案,使“信贷之访”成为“信任之访”,提振企业融资意愿。通过政策的深入宣讲,放大采购市场融资需求,以最大化释放政府采购融资的“利企惠企”政策效应,进一步提升中征平台金融基础设施效能。 4.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提升融资服务质效。监管部门应积极转变业务监管理念,化监管为服务,主动靠前优化服务举措。积极切入银行营销获客环节,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从银企核心利益出发,创造更多银企直接对话、座谈的机会,将优惠政策、融资产品、优质服务等直达企业,助力提高银企对接效率,让束缚银企对接的瓶颈畅通起来。同时,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政策,根据实际采购项目适当调整供应商投标、评标标准,增加本地有效融资主体数量。指导银行机构结合实际创新和优化融资服务,提高融资服务质效。一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提高融资可得性。二是通过下调利率、提供纯信用贷款以及科技赋能推进数字化服务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三是合理延长信贷期限,预留足够回款时间,应对采购方回款履约不及时导致企业贷款逾期问题。此外,通过加强内部资源统筹,完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选择其他可匹配客户需求的合适的替代产品,调动一线客户经理积极性,在盘活、维护存量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客户。
来源:公众号【金融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