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画政采改革发展新画卷 ——福建省财政厅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综述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通讯员 刘桂昌
近年来,福建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深化制度改革、数字改革和机制改革,创新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和突破,持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深化制度改革 发挥政策功能
福建省财政厅扎实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设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福建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覆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需求管理、政策功能实施、采购执行过程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起采购文件、合同文件、信息公告、档案材料等一系列标准范本体系,确立了依法采购的市场规则,有效规范了政府支出行为和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秩序。
其中,为促进产业政策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加大预算预留比例和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份额。联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的函》,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近年来,福建省中小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占比超过80%。
此外,福建省财政厅还会同省工信厅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推动在部分行业优先采购首台(套)产品,发挥政府采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出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采购人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报价10%—20%的扣除优惠。福州、龙岩两地成功入围第二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同时,福建省进一步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组织省内各级预算单位和工会组织,预留本单位农副产品采购总额15%以上,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积极采购农副产品。
深化数字改革 提高采购质效
在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方面,福建省财政厅不断促进数字技术与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探索监管新模式、采购新模式和服务新模式。
——创新监管,规范采购行为。2017年,福建省建成省、市、县标准统一和全程在线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2022年,进一步升级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远程开标、移动采购端、数据管理中心等8项主要功能陆续投入使用,不断提升采购活动的便捷性。
随着电子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福建省已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留痕,对采购人需求制定、专家抽取使用、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恶意串通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同时,福建省持续创新电子化监管应用场景,有效规范开评标活动。实现评审现场画面、声音实时传输和远程监控,保证音视频档案完整。创新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模式,建立跨省评审和专家共享合作机制,并在今年的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化助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中启动了五省远程异地评审协作,提高评审质效。截至8月底,福建省已完成远程异地评审项目794个,累计成交金额达137.24亿元。另外,福建省还建立了在线测试平台,引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合规经营。测试将结果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政策掌握情况的证明,以此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优化交易机制,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和规范度。福建省借鉴电子商务的模式,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其中,包括有电脑、打印机、空调等79种通用商品,近千个品牌供应商入驻,产品超过3.68万款。省直单位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可以直接通过网上超市直购,采购单位可以像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一样自主选择商品。
——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福建省自推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以来,融资比例达到合同金额70%以上,最高可达到90%,融资年利率低至3.65%。截至8月底,已累计放款48.99亿元,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加强保证金管理,福建省财政厅还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的通知》,减收、免收政府采购保证金,并推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同时,还实行无纸化投标,用数字技术降低供应商参与采购成本。截至8月底,全省累计开函4187张,减少供应商经营资金占用2.54亿元,减少纸质标书超56.13万份,为市场主体节约标书制作成本达2.81亿元。
深化机制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福建省财政厅聚焦机制改革,推出一系列举措,营商环境日益优化。
——全面清理隐形壁垒,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福建省财政厅连续三年组织对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或检查,严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建设全省交易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业务系统,打破政策差异产生的区域藩篱,实行开放竞争。
——推行“不见面”采购,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成本。推行电子化交易,提高交易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对于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家即可轻松完成投标。截至8月底,全省实行远程开标的项目5.17万个,涉及金额1260.68亿元,惠及15.62万个供应商。
——提高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采购透明度位居全国前列。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向市场主体“一站式、无门槛”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自2017年起,福建省政府采购透明度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评估中连续4次位居全国前4名。在政府采购信息一站式公开的基础上,2022年又推出微信小程序“闽采通”,并将信息同步至“闽政通”,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过程信息掌上查、随时查,进一步提高信息获取的便利度。
——建立专业化投诉检举处理机制,推进检查指标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福建省财政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和完善投诉检举受理、处理分离,处内多岗复核,法制部门提前咨询,重大争议事项集中研讨等工作机制,提高投诉和检举处理质量,降低行政风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投诉检举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外,福建省还开发线上政府采购投诉系统,在泉州市试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电子化,实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投诉办理“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
改革潮起,击鼓催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下一步,福建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优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开创跨省远程异地评审,探索政府采购智能AI服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系统嵌入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大力支持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