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网上竞价须知
重要提示:
凡参与我校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并等同于认同以下要求:
一、投标报价
报价中应已包括参与竞价所有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包装、税费、运输、安装调试(如竞价文件未特别说明,安装调试是指必须包含保证货物可以独立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线材、人工等所有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用人民币报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且能够办理免税的用美元报价(CIP青岛),签订合同时按照美元价格签订。
二、商务要求
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等同于认同学校公布的付款方式及到货时间要求,不得做出更改。
国产设备付款有以下2种方式,具体采用哪种付款方式在采购需求里明确。
(1)本项目设备全部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供方开具全额合同货款发票,凭用户签字、国有资产管理处盖章的验收单支付合同货款的90%;其余10%款项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视产品质量及服务情况,支付尾款。
(2)本项目设备全部到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供方开具全额合同货款发票并预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凭用户签字、国有资产管理处盖章的验收单支付合同货款的100%;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返还。
进口设备付款方式:采用100%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方式,90%凭进口单据支付,10%凭用户签字、国有资产管理处盖章的验收单支付。
三、报价响应要求
1.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应当响应采购用户提出的所有需求,报价不能超预算(预算金额含外贸代理相关费用),在线报价的项目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更改调整报价,项目时间截止后不得对报价及相关内容做任何更改或退出。项目延时阶段,供应商不得提高自己的报价。
2.供应商应当在保证货源供应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报价。
3.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采购用户对物资设备质保或售后维保、供应商资质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资质文件等。相关文件是外文的,应当上传与原文签章一致的中文文本。
4.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应确认同意申购人可能会存在因实际需要修改技术参数作废采购项目重新立项,或放弃采购作废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1家以上有效报价,最低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2.最低有效报价2家以上,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选择成交供应商;
3.采购用户选择非最低价供应商,需说明理由并附证明材料上传竞价系统;
4.超过7日,采购用户未作出选择时,竞价系统自动选择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五、成交服务费
参与网上竞价的成交供应商,需向网上竞价平台运营维护商缴纳成交金额0.7%的成交服务费。
六、违约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其校内网上竞价资格1-3年的处理,并在采招办网站进行不良记录名单公示,构成违法犯罪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来源不明、盗版、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不合法产品的;
2.恶意低价谋取成交,成交后拒不履约,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
3.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他供应商的;
5.对采购用户及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
6.向采购用户及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
8.未按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
9.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
10.受到采购用户投诉并查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