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关注|卫健行业采购管理等审计有新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7个审计工作指引,明确采购管理等各类审计“审什么”“怎么审”等内容。
此次发布的工作指引包括《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和《大型医用设备绩效专项审计指引(试行)》《高值医用耗材专项审计指引(试行)》《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指引(试行)》《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等6个专项审计指引。其中,基本指引提炼总结了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纪律等共性内容,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聚焦审计项目特点,明确了审计实施阶段具体操作规程。
《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明确,审计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时,要重点关注采购当事人管理、需求管理、实施计划管理、预算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管理、验收管理、付款管理、争议管理、监督管理、政策功能管理、专项管理等。其中,审计需求管理要查阅采购需求调查记录等文件资料,审计需求要素是否完整、准确、合规,是否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是否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是否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是否对规定的采购项目开展需求论证;是否开展一般性需求审查;应当开展重点审查的,是否审查非歧视性、竞争性、采购政策、履约风险等;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等有关内容是否一致等。审计政策功能管理要查阅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会计账簿等资料,审计正版软件采购是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计算机办公设备购置是否符合采购要求等;进口产品采购是否未经批复或备案擅自采购;节能产品采购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是否落实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要求;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是否属于国家相关目录,是否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等;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收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是否预留采购份额或给予价格扣除优惠;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是否落实国家乡村产业振兴有关政策;绿色建材采购是否符合相关实施指南的要求等。
《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指引(试行)》对建设项目采购情况的审计作了规定,除了招标投标管理之外,该指引还要求重点关注其他采购方式的管理,具体包括以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查阅项目前期报批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记录等,审计采购组织管理是否规范,采购方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情况;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情况;采购文件是否真实完整规范,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特点和单位实际需求,是否存在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等情况;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等成立以及单一来源方式专家抽取是否按规定方式执行等。(宗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成都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