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健委发文,耗材采购迎来严格管控
今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发文,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落实。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涉及加强组织建设、严格遴选与采购管理、规范使用管理、规范使用管理等四个方面十八条内容。
其中“严格遴选与采购管理”部分要点如下:↓↓↓
建立医用耗材遴选与采购管理制度
根据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遴选结果建立医用耗材供应目录,除集采中选产品外,对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的临床必需产品,同一规格可准入一定数量的备选产品以保证临床供应。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应根据遴选和使用等情况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不得在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和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新申请准入耗材由科室组织专家对准入申请进行论证和集体决策
对新申请准入的医用耗材,应当按各医疗机构内控制度的要求,由使用科室组织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及以上、熟悉业务、具备专业能力的专家对拟提交的医用耗材准入申请进行科内论证和集体决策,论证和决策过程全员签字存档,科室相关人数不够的应从其他科室协调人员参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须针对医用耗材采购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开展必要的评估论证,委员会(组织)须随机抽取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与,经参与评估论证的一半以上委员同意,按规定流程审定后纳入医用耗材遴选目录。
获得国码耗材、试剂应在省平台实行阳采
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及代码,面对患者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再纳入政府采购,应当在省平台上实行阳光采购,按照医用耗材遴选与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严禁网外采购。医用耗材品牌、配送供应商、采购价格等通过遴选确定,并签订采购合同。
制定完善医用耗材临时采购内控制度
因特殊病种、新技术新项目及医学科研所需指定医用耗材,但医用耗材供应目录不能满足需求且无类似可替代的耗材,可进行临时采购,仅限单次使用。至少每半年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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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 2025 年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合理保证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确定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科研试剂等品类多、金额大的物资和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和控制措施。
来源:公众号【智采器械】